中央財經大學MBA校友基金會章程 |
第一章 總 則
第一條 本基金會名稱為:中央財經大學MBA校友基金會(簡稱中財MBA校友基金)。 第二條 本基金會的宗旨是:依照國家法律法規,面向所有中財MBA校友,通過自愿性捐贈的方式籌集中財MBA校友基金,用于搭建校友平臺,進行校友之間溝通,弘揚中財MBA文化,回饋母校,澤惠新人成長,匯聚校友力量,共鑄母校輝煌。 第三條 本基金會隸屬中央財經大學。
第二章 組織機構
第四條 本基金會設理事會。理事會由9-11名理事組成。設理事長1人、副理事長若干人,秘書長1人。 第五條 理事會成員由MBA教育中心、MBA校友會和MBA校友三方推薦并公示。理事會的理事長、副理事長和秘書長,從當選的理事中推舉產生,任期三年。 第六條 本基金會的決策機構是理事會。理事會行使下列職權: (一)制定、修改章程; (二)推舉理事長、副理事長、秘書長; (三)決定重大業務活動計劃,包括資金的籌集、管理和使用計劃; (四)審定年度收支預算及決算; (五)制定內部管理制度; (六)決定設立辦事機構; (七)聽取、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; (八)決定其他重大事項等。 第七條 理事會每年一般召開2次會議。理事會會議由理事長負責召集和主持。每次會議須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;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的半數以上理事通過方為有效。 第八條 理事會下設基金管理辦公室?;疝k公室具體負責基金會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第三章 基金的籌集、管理和使用
第九條 基金的籌集 (一)所有中財MBA校友和在校教職員工的個人自愿性捐款; (二)以MBA校友班級、年級等為單位的自愿性捐款; (三)其他合法來源。 大額捐款可以單獨冠名。 第十條 基金使用 (一)本基金主要用基金收益獎勵在校學生,支持MBA教育中心的建設和發展,搭建校友平臺,用于校友之間的學習和交流。特殊情況下需要動用本金的,須經理事會研究決定。 (二)本基金的收益主要用于以下兩個方面: 1.獎勵在校學生; 2.支持MBA教育中心的建設和發展; 3.搭建校友學習和交流的平臺。 具體獎勵條件和建設校友平臺由理事會確定。 第十一條 本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由理事會研究決定,并授權基金管理辦公室具體執行。
第四章 日常管理
第十二條 本基金會的基金、財產及其他收入受法律保護,任何單位、個人不得侵占、私分、挪用。 第十三條 基金管理辦公室每年定期向理事會報告校友基金的籌集、管理和使用的情況。 第十四條 捐贈人有權向本基金會查詢捐款的管理使用情況,并提出意見和建議。 第十五條 本基金會設立獨立賬戶,依法按照國家規定的基金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,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,保證會計資料合法、真實、準確、完整,定期對基金使用情況進行公示。 第十六條 本基金會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為業務及會計年度,每年3月31日前,理事會對下列事項進行審定: (一)上年度業務報告及經費收支決算; (二)本年度業務計劃及經費收支預算; (三)財產清冊; (四)財務審計。
第五章 附 則
第十七條 理事會依據本章程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。 第十八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本基金理事會。 第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。 2013-7-1 |